第四章 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及流程
一、就业协议书
现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是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对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培养院校均有约束力,也是学校落实、汇总、上报教育部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派遣的唯一依据,所以毕业生不论参加哪个地区的招聘会、就业市场等活动,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均需签订由学校颁发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就业协议书。
(一)《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1.毕业生填写项目:
专业名称应准确,不得误写、简写;应明确自己的应聘意见,并亲笔签名;其他基本情况如实填写。
2.单位填写项目:
①“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要与公章一致,不能简写。否则单位将无法根据报到证落实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等关系;
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三栏务必填写完整,否则将无法完成毕业生就业信息录入;
③单位地址一栏应完整准确地填写。一旦有误,可能会导致单位所在地区不能接收毕业生的情况;
④单位性质及所有制性质:如实在协议书上相关项目内划勾;
⑤其他情况按协议书要求如实填写。
3.备注栏建议内容:
①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
②有关福利;
③有关违约情况:
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针对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报考国家公务员、或未获毕业证书或学位、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有何特殊的体检要求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协商达成附加条款,填写清楚。
4.关于“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的解释
非国有企业(如外资、民营、集体等),一般不能够独立管理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通常通过当地人事部门代为管理,所以与这些单位签约时,必须提请用人单位到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否则无法列入就业方案。如这些用人单位无法解决档案和户口关系,请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注明。
就业协议填写模板
(二)我校《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签订流程
毕业生领取到本人就业协议书后,按照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毕业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由于6月份起学校将开始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因此协议书最晚在6月10日前需交给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指导中心留存一份
【注意事项】:
1.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查阅《西安邮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了解签订就业协议流程。认真阅读协议书中的全部内容,如用人单位有附加条款,将协议书条款与附加条款对照,避免出现二者内容矛盾。一定要清楚用人单位提出的附加条款,并了解清楚条款的内容和含义,
2.毕业生要注意所约定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例如:对于违约问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惩罚违约的毕业生,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使学生难以承受。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承担的责任。每位毕业生只能签订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专人专号,不得借用他人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不能随意更改,必须信守协议。
(三)《就业协议书》的更换
【《就业协议书》更换流程图】
(四)《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丢失补办
【《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丢失补办流程图】
经审核,公示7日无异议后领取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领取新《就业协议》
【重点提示】: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违约流程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毕业生违约行为管理办法》、《西安邮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规定,我校于毕业前一年12月1 日至次年6月10日,受理违约申请。
办理流程如下;
1.毕业生需征得原单位同意,原协议单位需出具同意解除原协议的书面函件原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毕业生需下载填写 《西安邮电大学毕业生违约申请表》(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并经学院主管就业领导批准;
3.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原件(需加盖位人事部门公章);
4.毕业生持以上手续和原协议书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违约, 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领取新就业协议。
【违约流程图】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一)报到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1.报到证的作用
①是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凭证;
②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全日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③用人位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④是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报到证和毕业证、学位证书同等重要。
2.报到证的样式(暂时无图!)
【档案户口派遣至单位】样版
【档案户口派遣至原籍】样版
【单位对报到证有特殊要求】样版
【重点提示】:如用人单位对报到证的开具有特殊要求,请于毕业当年6月10前将单位出具的说明函交于就业指导中心。
3.发放报到证的时间
发放时间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为准(一般7月初发放)。
4.报到证纠错期限
报到证发放后7日内,如有姓名、性别以及单位名称与报到地址文字书写错误可携带三方协议书至就业指导中心修改。超期、非以上事项变更按照改派流程办理。
5.毕业生报到期限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是从报到证开具之日起顺延二个月(报到证有效期为2个月)。
6.报到证丢失补办期限
从报到证开具之日起3年内均可办理丢失补办。
7.不办理报到手续的后果
超过报到证有效期不去报到将会无法报到,不能落户。由于毕业时户口已从学校迁出并销户,而一直不落户,在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网上将不会有你的户籍信息,也就是所谓的“黑户”或“口袋户口”。如果超过报到证补办期限,将会导致永久性不能落户。
8.转正定级
档案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中心),将根据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授权,为在本机构办理过就业手续(即档案里有报到证明的)并且存放满一年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可得到全国各地人事人才机构的互认。
转正定级是大学毕业生考入公务员队伍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大学毕业生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
(二)改派
“改派”是指在毕业后改变工作单位、重新办理派遣,每人只能改派一次。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2010年起,毕业生改派受理时限为2年,未落实就业单位派回生源地的受理时限可延长一年,超期将无法改派,报到证丢失补办受理时间为3年。
1.改派所需材料
情况一:毕业时未就业
①经学院盖章后的改派申请表;
②经原报到单位退还的《报到证》;
③签约单位出具接受证明。
情况二:毕业时已就业
①经学院盖章后的改派申请表;
②经原报到单位退还的《报到证》;
③原单位出具解约证明;
④新单位出具接受证明。
2.改派流程
毕业生改派流程图
3.报到证遗失补办
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图
三、档案与户口
毕业生与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将档案、户口详细接收地址填写完全。如末填写请于6月10前将单位下发的档案、党组织关系接收地址交至辅导员,户口迁出地址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一)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的转移
档案由学校学工部按其就业的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户口由学校户籍科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统一至所属派出所迁移。
(二)落户口、转档案的依据
毕业生档案、户口的投递转移以根据《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开具的《报到证》为依据。
(三)毕业生档案的查询
毕业生报到后,可联系学校查询本人档案投递情况。
(四)单位无法接收档案户口关系办理方式
如果单位不能接收档案户口关系可申请派回原籍,于6月10日前至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也可至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人事代理。
1.档案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批准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劳动等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办理:①人事档案管理;②因私出国政审;③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④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⑤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⑥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2.西安市内单位,如无接收档案户口管理权,办理人事代理的方式
可以把三份协议书拿到管辖该单位区域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如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西安市内其他人才交流中心,在“上级主管部门”部分加盖印章,由该人才中心托管你的档案户口关系。但是外地的单位不能在西安市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五)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档案处理方式
毕业时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的市(县)人事局(省内生源毕业生)或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外生源毕业生)。
(六)社会保险的办理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保费。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依据法律定的,至于“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1.养老保险:各地不同。
2.医疗保险:各地不同。
3.失业保险:各地不同。
4.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行业性质确定。
5.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
人事档案与社会保险相关,未就业状态和学生档案不能办理社会保险,所以毕业后要及时至派遣单位报到,将学生档案转成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