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提供精准服务
1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子以实名登记,实行“谁登记、谁跟踪、谁服务”和“一处登记,全省服务”,为毕业生提供系列就业创业服务。
2开发“校园招聘会学生身份验证系统”,毕业生通过系统提前预约获取入场券。
二、支持就业见习
1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提高见习生活补贴标准,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2见习单位吸纳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根据实际留用人数,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留用补贴。
3鼓励各地将具有一定规模且有引导示范带动作用的见习单位认定为见习示范基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三、鼓励创新创业
1建立“市场主体建设+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的创业孵化模式,积极推进创业服务市场化改革
2在就业补助资金中设立创业孵化项目补贴,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大学生等群体提供创业服务,并按孵化成功创业实体个数和带动就业人数进行核算,给予奖补资金。
3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失败的毕业生,可再享受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4进一步减轻大学生创业负担,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设立“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在校硕士生、博士生,按规定提供个贷不超过10万元、联合贷款不超过50万元的无息贷款。
5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的,可享受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