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毕业生报到实行备案制 上网注册信息现场提交材料
《西安晚报》2014年4月22日(记者郭欣)题:西安大中专毕业生报到今年起实行备案制——上网注册信息 现场提交材料即可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程序从今年起将更简单。从2014年起,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实行报到备案制度。毕业生只需在西安毕业生就业网(www.xabys.com)上注册信息,持相关资料到对应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就行。
从2014届毕业生起,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程序更简单。毕业生不必再拿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介绍信。只需在西安毕业生就业网如实注册自己的信息,再根据网上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对应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就行。报到证会放入毕业生档案,以后要使用时到相应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借存手续即可。
与我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和与我市国有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西安毕业生就业网注册信息后,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和户籍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或集体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人才中心会为毕业生办理报到备案及其他手续,为需要落户的毕业生核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和《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迁入介绍信》。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西安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也要在西安毕业生就业网注册信息,持报到证、毕业证和户籍材料到生源地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备案。并由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备案等手续,为需要落户的毕业生核发落户所需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进入我市的大中专毕业生,市内改派期限为两年;超过两年不再办理改派手续,按社会流动人员办理人事关系。
西安市已接收毕业生,若重新签订到本市、区县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就业,要持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或录取通知书等资料领取原报到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接收毕业生在市外重新签订就业单位的,要持原单位解约函和新单位接收函到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报到证,再持相关资料到原学校申请改派。
西安市已接收未就业毕业生在市外重新签订就业单位的,向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改派申请,申请领取报到证再持相关资料到原学校申请改派。
此外,2014届以前的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工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西安市生源专科(含高职)和中专学历毕业生落户西安,须持相关资料在迁入区县公安部门办理“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