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考取专业硕士学位,学校不接收档案户口的,需提交学校相关证明及本人申请,将相关手续派遣回原籍。
B:已签工作并升学的同学,须办理违约手续,未办理者按照三方协议派遣。
C:升学毕业生放弃升学,于6月9日前将个人申请经所在学院确认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交者,派遣手续将在当年9月至10月办理,其它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2、单位不接收户籍档案关系的学生,须于 6月9日前将个人申请和单位证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3、用人单位对报到证、户籍迁移有具体地址或具体派出所要求(例如单位所在地为广州市、惠州市、郑州市等),毕业生在6月9日前将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交至就业指导中心。逾期者,户口迁移证将由毕业生自行到小寨派出所更改,报到证因未按要求打印无法报道的将进行改派。
4、就业指导中心对学生派遣信息进行2轮纸质核对(暂定)
注:A: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上交核对信息表,逾期学院自行负责。
B:经2轮信息核对、修正后仍有错误的同学,本人自行负责。
5、报到证、档案、户口对个人影响重大,请同学们本着对本人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相互提醒。过期未提交申请的同学学校将会依照三方协议将其关系全部转往用人单位,9月份以后可按照改派手续申请派回原籍(改派手续毕业后两年内仅有一次机会,用过即失去该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