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
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6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1、学籍在西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2届未申请补贴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2、符合申请的对象类型: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脱贫家庭的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备注: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说明: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以上六种条件满足任意一种即可,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为首选。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3、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4、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5、按照西安市人社局要求,2022年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届时求职创业补贴要收回。
二、申领发放程序: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
1.线上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人社大学生补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家庭户口本、残疾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6)学生按照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整理后,于4月25日(星期一),18:00前交至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处。
2.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在学院公示7天,将公示无异议应届毕业生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和附件6,附件7的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于5月6日(星期五)18:00前上报就业指导中心。
3.学校于5月13日(星期五)18:00前,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审核权限(权限由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分配)在“求职创业补贴高校审核系统”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拟定公示名单。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于5月17日(星期二)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5.公示结束后,就业指导中心将已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各项材料通过系统上报至市人社局复审,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日期上报西安市人社局。
6.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人员名单以人社局审核结果为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直接划拨至毕业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三、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一).不同申请类型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2),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家庭户口本复印件(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若因父母双亡等原因产生供养关系转移的情况,需由当地相关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不能为身份证图片打印,必须为原件复印件)。
(4)提供本人开户行所在地为陕西境内的建行卡复印件。
2. 身有残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不能为身份证图片打印,必须为原件复印件)。
(3)提供本人开户行所在地为陕西境内的建行卡复印件。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在云闪付APP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不能为身份证图片打印,必须为原件复印件)。
(3)提供本人开户行所在地为陕西境内的建行卡复印件。
4.脱贫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县级或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脱贫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不能为身份证图片打印,必须为原件复印件)。
(4)提供本人开户行所在地为陕西境内的建行卡复印件。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并证明家庭残疾成员与毕业生关系(提供户口本家庭残疾成员页和本人页);
(2)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并证明贫困家庭与毕业生关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不能为身份证图片打印,必须为原件复印件)。
(4)提供本人开户行所在地为陕西境内的建行卡复印件。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包括:
(1)《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不能为身份证图片打印,必须为原件复印件)。
(3)提供本人开户行所在地为陕西境内的建行卡复印件。
(二)各学院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6)
(2)《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7)。
(2)毕业生个人纸质申请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各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将求职补贴补发政策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补发申报,并做好集中初审、公示及汇总申报工作。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毕业生和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做到组织有序、公开透明、材料规范、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学校将全额下发给学生求职创业补发补贴。
3、加强工作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各院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对于毕业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对有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违法行为的同学,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4、各学院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要认真核查,发现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陕西省人社厅、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对学校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发现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在办理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如上级管理部门有新文件下发,则以最新文件为准。
校内举报电话:029-88166194 举报信箱:jiuye@xupt.edu.cn
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2年4月6日
附件:
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毕业生所在家庭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证明
3.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残疾人家庭证明
4.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6.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补发人员花名册
7.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申请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