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主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制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省级复赛由省教育厅主办,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冠名支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
四、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业、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服务产业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兴创业。
五、参赛对象
1、创意组。
2、初创组。
3、成长组。
详见附件文件
六、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3--5月)。
各校校级比赛必须使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组织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截止日期由各校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5月31日。
2、校级初赛阶段(6月)
3、省级复赛阶段(7--9月)
省级复赛分为4轮
七、大赛奖励
大赛设20个奖励、40个银奖、14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
八、有关要求
详见附件文件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衡旭辉电话:029--88668917
电子邮箱:hengxuhui@163.com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胡晓娟电话:029--81891766
电子邮箱:xjhu@xidian.edu.cn